抑鬱症 (Depression)

我是否正在經歷抑鬱?感到抑鬱和被臨床診斷出患有抑鬱之間有哪些區別?抑鬱的徵兆有哪些?

DSM-5提供了診斷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的具體標準。為了作出診斷,患者應在連續兩週內出現五項或更多以下症狀,其中至少有一項是(1)持續的悲傷感或(2)對活動的興趣或愉悅感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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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幾乎每天大部分時間感到持續的悲傷情緒。

  2. 幾乎每天大部分時間都感受到對幾乎所有活動的興趣或愉悅感的明顯減少。

  3. 體重變化 (與節食無關),或者幾乎每天都會出現明顯的食慾變化。

  4. 睡眠模式明顯改變,包括每天睡眠時間減少或增加,以及睡眠質量的變化。

  5. 思考過程減慢,身體活動減少,或者相反地感到不安,這可能表現為無法靜坐、或來回走動。這種情況不僅是主觀感受,而且能被他人觀察到。

  6. 幾乎每天都有持續的疲勞感或全身無力感。

  7. 每天都會感到自我價值低,或者感到不適當的內疚感。

  8. 專注困難,認知能力減退,或猶豫不決。

  9. 反覆思考死亡,持續思考自殺但沒有具體計劃,或者曾有自殺企圖或具體的自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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